企业之间借款的合同(精选 14 篇)篇 1:企业之间借款合同 企业之间借款合同 甲方(借款人): 乙方(出借人): 丙方(担保人): 甲方因急需资金向乙方借款,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借款用途 甲方因业务需要,向乙方临时借用资金,甲方同意以自有资金归还乙方借款。 第二条借款金额、利息 1、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元);甲方指定存入账户:__________户名: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卡/账号:__________。 2、借款利息以甲、乙双方约定为准,甲方按借款额的标准月(30天)计息,按月付息。 第三条借款期限 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四条还款期限和还款方式 甲方应于借款到期的当日一次性归还所欠乙方的借款本金。 第五条借款担保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担保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保管费、处置费、过户费等出借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的费用。 2、担保人已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取得本合同担保所需的'授权。 3、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出借人有权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1)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出借人未受清偿; (2)借款人、担保人死亡、被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 (3)借款人、担保人违反本合同项下义务; (4)其他严重危害出借人权利的情形。 4、本合同项下出借同时存在两个以上担保人,各担保人对本合同项下借款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出借人有权选择任一或者各个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5、一次性还款的,保证期间为借款到期日起二年。借款人出借人达成期限变更协议的,保证让继续承担担保责任,保证期自期限变更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第六条反担保条款 为保证本合同的履行,维护乙方的权益,甲方自愿向乙方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反担保。 一、甲方同意以下列财产抵押于乙方作为反担保:其他: 二、反担保的范围: 甲方借款本金及利息(含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费、诉讼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差旅费、手续费等)。 第七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任何规定均为违约,违约方应按本合同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规定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