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房屋出租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 该房屋具体情况为: 结构,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综合用房,装修状况 现状 ,乙方对该租赁标的物的现状已充分了解,并自愿按现状租赁。 第二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租赁用途为: 。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如需增减或变更经营种类,需提前 30 天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并出具确认书后,作为本合同附件,乙方方可进行经营,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乙方按本合同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条 房屋改善 租赁期内,乙方对该房屋及附属设施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需提前 15 日向甲方提交装修方案,经过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实施。乙方不得擅自拆改房屋主体结构和房屋外观,不得擅自在承租范围内建设其他建筑物。 第四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年。 (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本合同期满乙方自愿放弃优先承租权,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三)租赁期限届满前,双方应提前六个月就事后事宜进行协商。 第五条 租金及保证金 (一)租金标准:租赁期间,年租金(币种为人民币)为: 万元(大写:整 )。 (二)租金支付时间: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3 日内,支付 年 9 月 至 年 月 日租金 元,按先支付租金后使用的原则,上半年年租金 万元分别于上一年 12 月 20 日前支付,下半年租金 万元分别于当年 6 月 20 日前支付。 (三)租金支付方式:乙方通过银行将租金汇入甲方指定账户(开户行: ,账户名: ,账号: )。 (四)租赁保证金: 1、甲、乙双方商定本房屋租赁保证金为 万元(大写: 万元整),在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交纳。 2、对乙方拖欠的租金及其他应交纳款项,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扣除。在保证金扣除后 15 日内乙方应补足保证金。 3、甲、乙双方商定在租赁期满或本合同正常终止后 60 日内,若乙方无拖欠房租及其他应交纳费用时,并且对房屋主体结构无损坏,甲方将租赁保证金计息全额退还给乙方(保证金根据央行同期存款利率计)。 第六条 其他费用 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