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五计划(1953-1957)“一五”计划的制定历时 5 年,数易其稿
1955 年 7 月,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一五”计划
计划内容:集中主要力量,进行以苏联帮助我国设计的 156 个大型建设项目为中心、由 694 个大中型建设项目组成的工业建设,建立我国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基础
至 1957 年,“一五”计划超额完成了规定的任务
计划规定工业总产值每年平均增长速度为 14
7%,农业总产值每年平均增长速度为 4
3%,基本建设投资总额427
4 亿元,1957 年农村入社户数达到总户数的 1/3 左右,钢产量 412 万吨,粮食产量 1
问题:在“一五”计划执行过程中,曾出现过两次经济建设的“冒进”,但都得到及时纠正
完成情况:1956 年宣布提前完成了计划规定的任务
1953 年底,鞍山钢铁公司大型轧钢厂等三大工程建成投产
1956 中国第一个飞机制造厂试制成功第一架喷气式飞机;而“156 个项目”在“一五”期间投入施工的只有 146 项,另有 4 项推迟施工,还有 6 项最终没有从图纸变现实,但这仍是中国近代以来规模最大、效果最好的工业化时期,大多数工程都按期或提前完成建设计划
“二五计划(1958-1962)1956 年,在周恩来总理主持下,编制出《关于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二个五年计划的建议》,并于 9 月交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计划内容:《建议》提出“二五”的基本任务是:继续进行以重工业为中心的经济建设,推进国民经济的技术改造,建立中国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巩固基础;继续巩固和扩大集体所有制和全民所有制;进一步发展工业、农业和手工业生产,相应地发展运输业和商业;五年内主要的指标安排:工业总产值增长 1 倍左右,农业总产值增长 35%,钢产量 1962 年达到 1050-1200 万吨,基本建设投资总额比“一五”增长 1 倍左右,职工和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