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仔细贯彻落实《河北省电力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实施细则》及《保定供电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供电公司(简称: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增强集体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合法性,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三重一大事项是指涉及企业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坚持集体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原则,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集体智慧和力量,根据“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完善群众参加,专家咨询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决策制度,法律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促进反腐倡廉建设,确保公司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
第三条公司党政主要负责人是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的主要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根据班子分工和具体情况,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事项范围 第五条重大决策事项是指依照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应当由公司党委会议、经理办公会和职工代表大会决定的事项
主要包括: (一)贯彻上级重大决定、重要指示、重要工作部署的意见和措施; (二)公司改革进展的战略、目标、重大经营策略、管理体制; (三)公司中长期进展规划事项; (四)公司年度综合计划、生产经营计划、财务预算(决算)、自有资金分配方案、产权转让、重要资产出租、重要资产处置、公司的(投资)、借贷、审计等方面的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 (五)公司劳动用工、薪酬分配、保险福利、职工培训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六)公司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废除; (七)公司改革方案,组织机构调整设置、人员编制调整和使用、岗位设置、人员安置等重大问题; (八)安全生产、电网建设、经营管理、优质服务、电网调度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突发事件、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