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货合同协议书供货合同协议书 1 供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购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与乙方进行商品交易的任何相关程序为达到双方平等、互利、合法、公平的交易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署如下协议: 一、合作关系 1、甲、乙双方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形成(供需合作伙伴关系); 2、甲方所供产品,必须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甲方无条件退货或换货; 3、甲方按乙方所需产品规格、数量及时送达乙方; 4、乙方在协议期内,不得使用其它同行所供应的同类品牌酒水
二、供货品种及价格 1、冰纯嘉士伯(ml×24 瓶件)00 元(每件人民币 元正)
2、小百威(ml×24 瓶件)00 元(每件人民币 元正)
3、大百威(ml×2 瓶件)00 元(每件人民币 元正)
4、威龙干红(ml× 瓶件)00 元(每件人民币 元正)
5、西湖啤酒(ml×2 瓶件)00 元(每件人民币 元正)
6、燕京啤酒(ml× 瓶件)00 元(每件人民币 元正)
7、青岛啤酒(ml× 瓶件)00 元(每件人民币 元正)
8、茅台迎宾酒(ml× 瓶件)00 元(每件人民币 元正)
在本合作协议书有效期内,如甲方调整产品价格,应及时通知乙方,双方均按调整之日起的新价格执行
三、货款结算方式 1、现款现货结算(□是;□不是) 2、批结(□是;□不是),甲方按每批件为一送货单位向乙方供货
次批货到时乙方无条件向甲方支付前批货款
乙方必须按时结算货款,不得延迟
本协议结束之日,乙方应结清所欠甲方所有货款
四、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以上协议,应向乙方支付 xx 年 2 月 2 日至年____月____日止有效,有效期届满,双方本着真诚合作的态度及供需平衡的情况,在本协议结束前,再行签定新协议书
五、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议解决,协议不成,双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