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称变更通知函 公司名称变更通知函 下面是 CN 人才网我给大家整理编写的公司名称变更通知函,供大家阅读与参考。 公司名称变更通知函 致:__________有限公司 由于会司进展需要,XXXX 公司名称从 20XX 年 XX 月 XX 日变更登记为 XXXX 公司,届时原公司 XXXX 公司的____业务由 XXXX 有限公司统一经营,原公司鉴订的合同继续有效。即日起,公司所有对内及对外文件、资料、开据发票,账号,税号等全部使用新公司名称。 公司更名后,业务主体和法律关系不变,原签订的合同继续有效,原有的业务关系和服务承诺保持不变。 因公司名称变更给您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献意!衷心感谢您一贯的'支持和关怀,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和您保持愉快的合作关系,并希望继续得到您的关怀和支持! 特此通知! 公司名称:XXXXXXX 公司 日期:20XX 年 XX 月 XX 日 一、公司名称变更说明 由于公司进展需要,现将 XXXX 公司名称从 20XX 年 XX 月 XX 日变更登记为 XXXX 公司。 二、公司业务说明 公司更名后,业务主体和法律关系不变,届时原公司的所有业务由名称变更后新名称公司统一经营,原签订的合同继续有效,原有的业务关系和服务承诺保持不变。 三、公司的其他说明 即日起,公司所有对内及对外文件、资料、开据发票,账号,税号等全部使用新公司名称。 相关阅读: 公司变更会不会影响劳动合同的效力? 没有影响。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五条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与新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新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在计算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的工作年限时,劳动者请求把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工作年限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用人单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属于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一)劳动者仍在原工作场所、工作岗位工作,劳动合同主体由原用人单位变更为新用人单位;(二)用人单位以组织委派或任命形式对劳动者进行工作调动;(三)因用人单位合并、分立等原因导致劳动者工作调动;(四)用人单位及其关联企业与劳动者轮流订立劳动合同;(五)其他合理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