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安全教育培训教材(3) 公司安全教育培训教材(3) 十、物品搬运及储存 在工伤事故中,不少是由于搬运材料物品不得法或用力过猛,造成腰部、腕、膝、肘关节扭伤,以及压伤手指、脚趾等损害。 1、在搬运材料物品时要正确运用搬运技巧; 1)物品太重,便需他人帮忙。 2)假如是搬运小组便互相合作,只可由 1 人简单清楚地发号施令。 3)凡有可能时,尽量借助机械。 2、使用跳板装卸材料物品时,选用的跳板须是 5cm 坚固木板。 3、在陡坡以及雨、雪等恶劣天气搬运物品时,要注意实行防滑措施。 棒材、圆木等堆放要实行防止滚动的锁止措施。材料物品堆放不得堵住消防通道、应急设备和楼梯及过道。所有材料物品必须正确地堆放和固定,以防止倒塌、坠落事故的发生。 4、在脚手架、平台上以及作业场所堆放的材料数量不得超过当天工作的需求量,更不得超过脚手架或平台的安全荷载。 5、除非在受控并能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否则不准在任何场所抛扔物件。 6、有毒有害物品,易燃易爆危险品的搬运及储存,应遵守特别的搬运及储存的有关安全规定。 十一、消防安全: 火灾原因: 1、明火,吸烟人乱扔烟头,电、火焊作业等造成的火花飞溅等。 2、电气设备起火;主要由于电气设备的安装和维护不善造成短路、电器设备过热或机械设备润滑系统缺油等; 3、化学物质反映引起火灾。红磷、黄磷使用、储存、运输不当,电石、金属钠管理不善,遇水反应起火;静电起火。如用汽油洗涤材料,皮带在皮带轮上摩擦,油槽车行使中有在槽内晃动都会产生静电,不及时消除,都会造成火灾或爆炸;电气发生故障,雷击、物体自燃也都有可能引起火灾。 灭火措施: 1、一旦发生火灾,立即动手并通知附近的人投入灭火抢救工作,并迅速拨打电话报警并通知保卫部门。 2、正确使用灭火器材或用水灭火。 以下情况的火灾千万不能用水扑救:雨水燃烧的物质(碱金属等)和灼热物质着火;电器着火,在电源未切断之前;非水溶性,比水清的可燃易燃液体,如:苯、甲苯着火;遇水能产生有毒气体,如磷化锌、磷化铅等。以上情况千万不能用泡沫灭火剂救火:雨水燃烧物质和带电设备着火;火灾爆炸时,遇到有毒气体散发出来时,一定要带上防毒面具后再去抢救; 施工现场明火作业,操作前必须办理动火票,经现场有关部门(负责人)批准,做好防护措施并派专人看火(监护)后方可操作。用火证只限在规定时间、地点使用。 每日作业完毕或焊工离开现场时,必须确认用火已熄灭,周围已无隐患,电闸已拉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