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供货合同集合十篇供货合同 篇 1 甲方: 宜昌外国语学校饮食中心 代表: 王胜 地址: 宜昌市江南路 175 号 乙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本着诚实守信、公平交易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与乙方就宜昌外国语学校食堂原材料采购签署以下协议: 一、合作关系 甲、乙双方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形成供需合作伙伴关系; 1、乙方所供应产品必须符合卫生要求和产品质量标准,如出现产品卫生质量问题,乙方需无条件退货或换货;乙方还须提供卫生许可证书(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及同批产品合格证(检疫证明)复印件并签字; 2、甲方按乙方所需产品规格、数量及时送达乙方,响应时间不超过 12 小时; 3、甲方在协议期间不得向其他供货商采购协议产品(商品); 二、供应品种及价格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安全、卫生、优质、价廉的产品
1、乙方供应产品名称: 乙方供应产品规格: 2、乙方供应产品价格应不高于市场批发价,供应价格随市场行情变化而变化,如乙方需调整产品价格,应及时通知甲方,双方协商后按调整之日起的执行新价格
三、货款结算方式 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供货产品验收及使用合格后采纳按月结算,每月的前 10 个工作日内结清上月发生的交易费用,结算方式为现金支票
本协议结束之日,甲方应结清所欠乙方方所有货款
四、违约责任 乙方应该为宜昌外国语学校食堂提供安全、卫生、优质、价廉的产品,确实履行自己的承诺,如出现违约现象,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1、乙方在签订协议之日向甲方质量保证金 元
协议结束之日,乙方如无违约责任,甲方应返还质量保证金
2、乙方如违反以下规定,甲方根据具体情况有权在乙方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500—XX 元的违约金
(1)乙方向甲方提供腐烂变质产品或者“三无”产品; (2)乙方向甲方提供质量低下或者过期产品,不能及时退货或者换货; (3)不经双方协商,乙方向甲方提供不合符协议产品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