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铺的租赁合同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商铺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自愿租用甲方位于*商铺作为商业用途使用(以下简称“该商铺”),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内设卫生间)
第二条租用期限为 年,租期从 年 月 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租金、保证金及租金交付期限: 该商铺的总额为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元正(¥ 元/月)该租金是不含税价,如有关部门检查需办理出租手续等应交缴的一切税费由乙方缴纳(即开发票的税费),但甲方需协助乙方办理相关的手续
租金交付期限:租赁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但需在下一阶段租赁期提前 15 日前交清应付租金
(并且必须是人民币现金) 保证金:在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须向甲方交付人民币:¥ 仟 佰 拾元正(¥ 元),作为履约保证金
第四条该商铺交付使用后所发生的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有线电视天线使用费等有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缴交,与甲方无关
如由于这些费用未交清而致使甲方被有关部门(公司)追讨滞纳金或罚金,则甲方有权从乙方所交纳的保证金中抵扣,并有权要求乙方补足该保证金的不足部分
第五条租赁期间,乙方不得转租该商铺
如乙方确需转租,须与甲方协商同意
如乙方在未征求甲方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将房屋转租他人的,则甲方有权单方面宣布中止该合同,并有权将房屋收回另租他人
而乙方所交的保证金(即作为违约金),一律不予退回
租赁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需提前中止本合同,均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且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两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
第六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须于 年 月 日将该商铺交付乙方使用
2、甲方保证该商铺交付使用时水电及排水排污线路管道畅通
3、合同期满时,乙方须在租约期满之日退还房屋,同时经甲方验收该商铺无设备损坏及欠缴的水电费与物业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