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土地承包合同集合 6 篇土地承包合同 篇 1 一、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和土地承包政策,经双方平等自愿商定,签订本合同
二、订立合同双方 转让方: 受让方: 三、转让土地的数量和土地等级 甲方将以下土地转让给乙方经营 土地等级:三类 土地名称: 四至边界:上至小河组杨金宣承包地;下至峨轸路公路涵管;左至峨轸路边界;右至大渡河河边
计: 亩 四、转让土地的期限:长期 五、转让土地的用途 转让的土地主要用于生产经营活动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 1、自愿将以上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原与村的土地承包关系从签字之日起终止; 2、依法取得乙方支付的土地转让费收益
义务 1、维护乙方的土地转让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转让合同; 2、主动与村变更土地承包《耕地承包经营合同书》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 1、有权将以上土地与村签订《耕地承包经营合同书》,确立新的承包关系; 2、依法享有上述土地经营、收益的权利; 3、上述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补偿,并与转让方无关
义务 1、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 2、乙方一次性直接交付甲方转让费元
八、违约责任 1、当事人一方擅自终止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给予赔偿; 2、乙方应按约定交付转让费,逾期不交的,视为违约
九、其他 1、乙方将上述土地与村签订《耕地承包经营合同书》后,有权决定上述土地流转的方式; 2、本合同一经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 3、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当事人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管理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乡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不服的可在收到裁决书后 30 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4、本合同如有变更或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商定,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