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生请假条制度参考 2、学生因故缺席,必须向班主任递交请假条,说明事由并在请假条上注明返校时间,家长要在请假条上签名
返校后应销假
3、学生患流行并传染病期间,必须回家休息、治疗,凭疾控部门的证明方可返校上课
班主任应及时将信息报告保健室
4、如有未请假不到校的学生,班主任应立即与家长联系,弄清原因
一时与家长联系不上的,应向学校报告
5、学生请假一周以上的,班主任应向教导处报告
6、学生中途离校的,应凭班主任的签条出校门,签条由传达室收存
7、各班应切实加强学生的组织纪律性教育,要求学生严格遵守请假、销假制度
第一条 学生应在每学期规定的开学时间到校注册,因故不能按时注册的必须事先请假,未经请假不按时注册者以旷课论处
第二条 在节假日离开学校应按规定时间返校
假期在外遇到特别情况需要延期返校,可用电报、电话或书信请假,需班主任征询家长意见后,经学院领导同意方可,学生回校后须补办手续,并提交必要的证明,否则以旷课论处
第三条 请病假须持有校医或医院的证明,学生一般不准请事假,特别情况除外,事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
因并因事请假,必须填写《学生请假申请审批表》,经批准后有效,否则以旷课论处
请假一天的由班主任审批,三天以内由学院领导审批,五天以内的由学生工作部部长审批,一周以上的经学生工作部报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审批
第四条 请假期满必须到本人所在学院办理销假手续
如未办理销假手续,超假时间按旷课处理,病假销假时应出示诊断说明
第五条 学生在请假期限内要求中止假期,应事先到所在学院办理销假手续
第六条 除按本规定授权请假批准人外,任何干部、老师均不接受学生的
请假要求,或以其他理由批准学生的并事、公假
为了加强学生工作的管理,法律规范学生的请销假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一、请假规则 1、 请假分事假、病假、公假三种
事假,因私人或家庭亲属的重大事件无法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