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宾馆转让合同 3 篇宾馆转让合同 篇 1 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甲、乙双方就 宾馆及其附属设施转让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 ,原设计用途为办公楼,现为 (商号)宾馆经营的 层楼房(建筑面积 平方米,产权证号 )及其附属设施转让给乙方,与所转让房产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给乙方
二、双方约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设施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三、乙方于合同签订时,向甲方支付首付款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首付款的支付办法
剩余款项 元由乙方于签订本合同后 日内交付, 剩余款项的支付办法为
四、甲方保证自己是该房产合法所有权人,并保证自己对相关土地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
五、甲方于乙方交付首付款后即向乙方交付该房产及附属设施
附属设施由甲方编制清单,交乙方确认
乙方确认后的清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向乙方交付房产时,相应的
房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一并交付乙方,甲方保证所提交给乙方证照的真实性
甲方向乙方交付房产及附属设施的同时,由甲方向乙方移交宾馆的经营权
该宾馆的商号自移交之日起归乙方享有,乙方有权继续使用或者变更,甲方不得干涉
甲方承诺不再使用该商号
宾馆的所有聘用人员自宾馆移交之日起由乙方管理,甲方不得干预
六、乙方支付首付款后,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求办理该宾馆的工商和税务变更登记手续并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以上手续完成后,乙方应向甲方付清全部剩余款项
七、甲乙双方约定,办理宾馆的工商和税务变更登记手续的有关费用由 方承担;办理该房产过户 手续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 方承担
八、甲方保证未就该宾馆设定任何担保
九、如甲方违反本合同条款,不能按规定交付房产或交付房产后不积极协助乙方办理过户手续,应向乙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 ;若甲方不能应乙方的要求办理工商和税务变更登记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