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具租赁合同四篇工具租赁合同 篇 1 出租方:(简称甲方) 租用方:(简称乙方)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协商,特定立此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 施施工场地点: 工程名称: 二、计费方式:按日计算,自提货之日起,至退货之日止,不报停按占用天数计算,不足 15 天按 15 天计算,超出 15 天按实际占用天计算
租赁名称:以提货单为准
三、租赁单价:电动吊篮每套 / 元/天,手动吊篮每套 / 元/天,钢管每米 / 元/天,卡扣每个 / 元/天,丝扛每根 / 元/天,龙门架每套 元/天(不含税金),切断器每台 / 元/天,弯曲机每台 / 元/天,小电焊机每台 /天,大电焊机每台元/天,气泵每台/天,打夯机每台/天,木跳板每块/天,U 型卡每个/天,搅拌机每台元/天,抻筋机/天
以上设备在租用期间的维修保养及所有配件的损坏全部由乙方负责
四、付款方式:乙方留压金 元,每月底按时给甲方结清所使用租赁费,余款租用设备工具返还时多退少补
五、乙方欠甲方租赁费超过一个月的(含一个月)如乙方未按时支付租赁费用,每拖延一天,除照收租赁费外,另外加收总欠款的 2%违约金给甲方
六、损失赔偿、凡乙方丢失甲方设备工具,除照收租金外并根据原货价值赔偿甲方 120%赔偿费
乙方如有损坏,按严重程度酌情处理,赔偿甲方维修费 30%—70%
七、乙方在提取或收到所租建筑设备工具,应当面点清数量,检验质量
如有异议及时向甲方提出更换,否则甲方概不承担使用中出现的任何责任
八、乙方负责使用中的安全管理工作,并提供所有操作人员,严禁违章操作,并遵守各设备操作规程
九、乙方负责基础制作,提供地锚预埋件,搭设标准脚手架,负责卷扬机以外的用电设施
龙门架由乙方承担安拆费,安拆费为 6000 元/台(含运输费),安装完毕,付清所有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