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程合作的协议书四篇工程合作的协议书 篇 1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合作协议条款: 甲方根据国家规定的有关要求在宁波设立 xx 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所有成立分公司的手续均由甲方出面,由乙方负责办理,成立分公司的费用由成立后的分公司自行解决。甲方在宁波的分公司成立后,由乙方出面承包甲方宁波分公司的经营管理,乙方以甲方分公司名义对外承接监理业务,并报甲方备案,甲方对乙方在监理过程中的事务实施监督管理,乙方根据承接监理业务的收费情况,将每项监理业务收费的 %上缴给甲方作为甲方的管理费用。 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负责提供有效的工程监理营业执照及工程监理的资质证明文件。 (二)甲方对乙方的工程监理项目进行相应的备案管理,并对乙方的监理工作提供相应的业务指导。 (三)乙方必须按国家工程建设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严格实施监理法规中条文条款,严格做到三控二管一协调监理顺序,保证工程监理质量。 (四)乙方必须配备相应的工程监理专业人员,确保在工程监理过程中符合工程监理的技术要求及质量要求,所有工程监理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均由乙方自行聘任和解除。 (五)乙方必须按月向甲方提供相应的财务报表,及时向甲方汇报承接监理工程的合同总价及相应的费用分摊情况,并按双方约定的比例按时缴纳相应的管理费用。 违约责任: 甲方必须按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明,否则乙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损失。 乙方必须按合同约定上交相应的管理费用,逾期交付超过三个月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按日息万分之二交纳违约利息。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由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双方若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各自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乙方: 日期:工程合作的协议书 篇 2 1、参照中国科协和中国机械工程学会的有关要求精神,为了便于分会工作的开展,为了有利于分会和北京机械工程学会(以下简称本会)为分会挂靠单位服务,本会与分会挂靠单位和分会共同协商后签订此挂靠协议书。 2、根据北京地区机械工业的进展和学科建设的需要,并鉴于多年来热心和大力支持本会和分会的工作及活动的开展,经讨论、协商决定将: 分会挂靠在 3、分会的常设工作机构为分会秘书处,设在挂靠单位,相当于挂靠单位中层行政机构由挂靠单位负责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