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产合同锦集 7 篇房产合同 篇 1 房屋买卖合同作为一种特别的买卖合同,它是指出卖人将房屋交付并转移所有权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济南市房产买卖 卖方: 买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买卖双方就下列房地产买卖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卖方将座落在 区 街 号 房产,建筑面积 平方米,附属建筑物 出售给买方,并将与出售房屋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给买方。买方已对上述房地产做了充分了解,自愿承买。 二、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的总价款为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三、房产买卖成交后,在房产交易主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双方共同申请办理过户手续。 四、卖方保证上述房地产合法,权属清楚。双方签约后,若发生与卖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卖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责任,由此给买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卖方负责赔偿。 五、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实行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济南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并经房产交易主管机关批准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双方不得毁约。 七、办理房地产交易过户登记手续所需缴纳的有关税、费,由 承担。 八、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持壹份,房产交易主管机关存档贰份。 九、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卖 方: 法定代表人: 共有人: 经 办 人: 联系电话: 买 方: 法定代表人: 共有人: 经 办 人: 联系电话: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房产合同 篇 2 房产新政出台后,由于首付提高、利息增加、贷款额度减少、贷不出款,引发买受人退房潮,焦点主要在于,房产新政是不可抗力或者情势变更,还是属于正常的商业风险,买受人要求退房是否属于违约,要不要承担违约责任? 买受人认为房产新政属于情势变更,买受人可以解除或变更合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其理由是:双方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虽然有效,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房产新政实施,导致首付提高、利息增加、贷款额度减少、贷不出款,改变了房款支付方式和比例,这是双方在签订房产买卖合同时所无法预料的,无法避开的,是一种无法防止的外因,而非买受人个人原因导致,而且超过了买受人承受能力,买受人无法克服,房产买卖合同纠纷。若根据原合同继续履行,对买受人来说将导致明显不公平。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