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见法制宣传“大戏”上演 12 月 4 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
每到这一天,法制宣传教育自然成为各地一台“大戏”
与往年不同,今年我们尤为关注农村普法
这是因为结合当前的大局,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搞好法律服务,提高农民法律意识,推进农村依法治理
加之,农村和农民普法宣传教育又是正在实施的 “五五”普法规划的重点之一
应该肯定,从“一五”普法到“五五”普法,经过 20 多年的普法宣传教育,广大农民群众法律知识贫乏、法制观念淡薄的状况有了很大的改变
在大部分农村地区,农民有事找法律、出事靠法律已渐成习惯;农村基层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依法管理农村各项事务的意识也明显增强
但不可否认的是,在农村特别是一些边远山村矛盾纠纷产生后,有的农民不是依靠法律“公断”,而是用“私了”的方式解决
为什么农民不愿意拿起法律的武器
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我们的法律,在农民看来,只不过是一些枯燥的条文,离自己生活太远
为什么农民会得出这样的结论
是因为我们的普法宣传教育方式在农村一些地区只不过是发发一些“大路货”的法律资料,根本对不上农民的“胃口”
除了用“私了”的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外,农民很多时候还习惯于向村干部、乡镇领导及有关部门求助,当求助得不到自认为满意的结果时,他们往往采取越级上访、聚众闹事等过激手段
而个别农村基层干部为了片面追求所谓的“稳定”,不是教育农民群众依法维权,而是采取简单、粗暴的手段加以“压制”,从而激发更大的矛盾和纠纷
当前,多种经济成份并存的农村新格局,使农民不可能集中时间系统地学习法律,同时,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大量的农民离开土地,涌向城市,成为城市一支新型的劳动力大军
这种分散性和流动性给农村普法带来了难度
为了解决农村普法的难题,各地创造了不少好的经验和做法
如:山东淄博采取“订单式”法律服务模式,农民需要什么法律知识,法制宣传部门就补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