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责官员复出,亟需“金箍棒”邵立勇副局长参加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授牌仪式 问责官员“复出门”,再次引起社会舆论的轩然大波
在去年举国哀悼日期间公款旅游的滨州市工商局长邵立勇,当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被免职的处理;如今就任威海市工商局长(山东省工商局称是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邵立勇的复出,刺激了社会敏感的神经
不少人心存疑惑:邵立勇的行为不但违反有关规定,还伤害了国人的感情
去年,中纪委、监察部在通报中说:“山东省滨州市工商局无视中央有关规定,置地震灾害给国家所带来的困难于不顾,置全国人民深刻悼念遇难同胞的情感于不顾,组织公款旅游,严重败坏了党风政风,损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影响极其恶劣
”启用这样的干部应该给个说法,至少有个过硬的理由
山东省滨州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则称,调任邵立勇“并不违反规定
”的确,“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期一年,现在已满;山东工商局属省以下垂直部门,对处级干部的任命使用,局党组完全可以决定
“不违反规定”,群众为何却不认
在人民网推出的《官员国悼日公款旅游被免职后复出,您怎样看
》的调查中,短短一天,有 11702 人参与
83%的网友对此表示反对
一边是群众不满意;一边是不违反规定
这看似矛盾、悖论的现实,暴露了目前对问责官员的重新任用、复出,缺乏制度性规范,随意性较强;也缺少公开透明民主的机制
曾犯过错误或有过失的官员,有权利复出
对这一点,不管是党内同志、政府公务人员,还是一般群众,都没有异议——毕竟“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才是处分的目的,而不是一棒子打死
但是,问题官员的复出,不同于正常官员的任免
什么样的官员可以复出
其本人对所犯错误有无深刻认识
如果一定要复出,需要多长时间,该履行何种程序
这些,现行的组织、人事制度上,都缺乏统一的、明确的规定
而且,问题官员被问责,多是因为公共事件、突发事件,问责官员本身就是“公共人物”,属于社会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