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抵押借款合同关于抵押借款合同 1 贷款人: (以下简称为“甲方”) (抵押权人)住所: 借款人:姓名(名称) (以下简称为“乙方”) (抵押人)身份证地址: 有效证件(照)及号码: 居住地址: 第一条:总则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在 签订本合同,乙方愿以其合法拥有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甲方,作为借款的担保,并支付合同约定的利息和相关费用。为进一步明确当票以外的事项,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遵照履行。 第二条:抵押房地产 座落(四至范围): 建筑面积: 房屋、土地用途: 房屋结构(类型): 抵押房地产价值:人民币 万元整 权证编号: 地号: 第三条:抵押房地产担保范围 借款本金(当金)、利息、综合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服务费等处分抵押房地产的费用以及可能产生的甲方代垫费用和其他费用。本合同有约定具体数额的根据约定,没有约定的依照相关单位出据给甲方的收款发票额为准。 第四条:借款金额(当金)及借款期限 借款数额(当金):人民币(大写金额) 万元整 (协议)。 月利率: %,月综合费率: % 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借款具体期限在双方签署的当票上予以确认)。借款期内及借款期限届满后 5 日内,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当,届时双方另行签署《续当凭证》,《续当凭证》上确定的借款终止日为本合同的借款终止日,本合同约定的事项在续当期间继续有效,如需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的,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第五条:登记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根据本市房地产登记管理权限至市或区(县)的房地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申领《房地产其他权利证明》。 第六条:保险 抵押期间,乙方应为抵押房地产购买保险,保险费由乙方承担,保险单交由甲方保管,抵押期间,甲方为保险赔偿的第一受益人。保险赔偿不足支付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的,甲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行使抵押权及实行其他方法进行追索。 第七条:抵押房地产的占管 抵押期间,乙方承诺对占管的抵押房地产妥善保管,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有义务配合甲方的监督、检查。 第八条:抵押房地产的处分限制 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抵押房地产转让、变卖、抵偿债务或以其他交易方式处置,也不得对抵押房地产作任何实质性结构改变,若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