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摊位租赁合同 9 篇摊位租赁合同 篇 1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建筑地址: 1.1 甲方将其拥有合法所有权的位于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作商业经营使用。 二、房屋面积: 2.1 甲方对其所出租的房屋拥有合法出租权且无争议。 2.2 该房屋的面积为平方米(以产权证为准) 三、租赁期限: 3.1 租赁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自年月止。 3.2 于年月日前将房屋腾空交给乙方使用。 四、定金: 4.1 乙方应付的定金为人民币元(大写:),于年月日以现金方式支付给甲方。 4.2 在本合同签订之后自租期开始之前如甲方违约,则上述定金由甲方双倍返还乙方,如乙方违约则定金由甲方没收。 4.3 租期开始之后,上述定金将自动转为。 五、租金: 5.1 租金年度数额及支付日期,详细如下列表。 第一年租金为人民币元(大写:),支付日期为年月日。 第二年租金为人民币元(大写:),支付日期为年月日。 第三年租金为人民币元(大写:),支付日期为年月日。 第四年租金为人民币元(大写:),支付日期为年月日。 第五年租金为人民币元(大写:),支付日期为年月日。 甲方指定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收款人: 5.2 支付方式: 租金按为一期支付,首期租金于年月日前付清,以后每期租金支付时间为上期租金到期前天支付,先付后用(若乙方以汇款形式支付租金,则支付日期以付出凭证日期为准,汇费由汇出方承担)甲方收到租金后应予以书面签收,但甲方收取的租金不提供正式发票。 5.3 如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则每逾期一日按应付租金的万分之二点一向甲方支付滞纳金,如乙方逾期超过日,除如数补交租金及滞纳金外,在未经甲方谅解的情况下视为乙方擅自中止合同,并按本合同 11.1 款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六、保证金: 6.1 乙方同意支付给甲方保证金共计人民币元(大写:),甲方在收到保证金后应予以书面签收。 6.2 除合同另有约定之外,甲方应于租赁关系消除且在乙方将房屋完好的向甲方交割清楚、并付清所有乙方应付费用后二天内将保证金全额退还乙方。 6.3 如乙方拖欠水、电、通信、物业管理费等费用或者租金,甲方有权自保证金中予以扣除。甲方扣除后的保证金,乙方应在两日内予以补足。 七、其他费用: 7.1 租赁期内的水、电、通信等费用由承担,并按单如期缴纳。 7.2 物业管理费由承担,并按按单如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