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设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 关于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设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尊敬的督察组各位领导:首先我代表石家庄市公安消防支队全体官兵对全省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督察组一行,莅临我市督导检查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下面,我就全市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向各位领导做一个简要汇报。今年以来,在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下,经过支队全体官兵的积极筹备,4 月 2 日,公安部在我市召开了全国现场会,推广了我市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经验,实地观摩了我省“四个能力”建设成效, 得到全国与会代表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赞扬。现场会后,支队紧紧抓住现场会在我市召开这一有利契机,积极提请市政府于 6 月 30 日制订出台了《石家庄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实施方案》,并于 7 月 30 日召开了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扩大会议暨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推动会,全力推动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向纵深进展,逐步提升社会面防控火灾水平。我们的主要做法是:一、全面部署,深化推动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一是积极部署。5 月 26 日下午,支队召开了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工作推动会,就如何深化市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市区公安派出所列管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各单位自我加压,明确目标和时限,强化落实与执行力,将各项制度和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推动任务。同时,支队还专门讨论制定了《关于深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夯实基础、整体推动、全面达标”的工作思路,将全市的社会单位划分为 9 大类场所,并结合行业特点和工作实际,分别制定分类打造方案和细化建设标准,指导单位建立法律规范化、常态化消防安全管理模式,逐步提升社会单位整体防控火灾能力。二是分片督导。为进一步巩固“四个能力”建设工作所取得的成效,支队成立了由三名副支队长牵头的工作组,分别对市本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大队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派出所列管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工作实施全面督导,将各大队划分成五个区域,实行“分片组织、片内互查”的形式,通过实地指导、定期调度的方式,及时掌握进展情况,适时调整工作部署,督促社会单位做好火灾自查自改,强化员工培训,制定并开展消防演练,法律规范单位档案建设,建立社会单位“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长效机制,确保“四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