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融资租赁合同模板 5 篇融资租赁合同 篇 1 答辩人: XX 酒楼 被答辩人: 就被答辩人诉答辩人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案号:XXX),现答辩人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一、被答辩人不履行自己的义务,违约在先,其无权解除合同。 二、考虑到本案实际情况,租赁合同也不宜解除。 三、答辩人有权从被答辩人应付给答辩人的款项中抵扣应付租金。 四、被答辩人无权就物业管理费、水电费、排污费、垃圾处理费、本体维修基金主张权利。 综上所述,答辩人希望法庭考虑被答辩人系租赁房产附属设施的产权人和长期受益人,就维修费的承担问题作出公正裁决;考虑本案中被答辩人也存在违约情形且酒楼处于正常营业之中,结合目前的经济形势和最高院的审判指导原则,就合同解除问题作出慎重处理,并驳回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 答辩人:XX 酒楼融资租赁合同 篇 2 一、融资租赁合同出租人的资格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融资租赁公司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以经营融资租赁业务为主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融资租赁业务必须由非银行金融机构经营。即融资租赁合同出租人需具备金融主体资格,否则为非法主体。即并不是任何单位都可以进行融资租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 1996 年 5 月发布的《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规定:出租人不具有从事融资租赁经营范围却签订融资租赁合同,该合同无效。因此承租人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首先仔细审查出租人的融资租赁行为是否超越其经营范围。 二、标的物的型号、质量或质量标准 由于融资租赁合同中有两个合同关系,所以在签订融资租赁合同时必须注明合同标的的型号及质量或质量标准,以免发生错误。同时,由于融资租赁合同的标的物通常使用的时间较长,所以在签订融资租赁合同时,合同当事人应预先考虑因正常使用等原因造成的磨损或消耗,并在合同中确定一个科学标准,作为区分双方当事人责任的依据。 三、 租赁物的交付 融资租赁合同中,租赁物不是由出租人交付给承租人,而是由出卖人直接交付给承租人并由出卖人对承租人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四、 租赁物的维修 融资租赁合同中租赁物的维修不是由出租人维修,而是由承租人来维修的。 五、 租赁物的最终归属 1、承租人可以与出租人在合同中约定承租人分期支付租赁物的价款,当价款全部支付完时,租赁物的所有权归承租人享有。 2、承租人也可以与出租人在合同中约定承租人每月支付租金,到合同期限届满时,承租人返还租赁物给出租人。 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