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装修合同合集 8 篇装修合同 篇 1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 工程地址: 2. 居室规格:房型 层(式) 室 厅 厨 卫 总计:施工面积 平方米; 3. 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 委托方式: 5. 工程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6. 工程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总天数: 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 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1、材料款 元;2、人工费 元; 3、设计费 元;4、施工清运费 元; 5、搬卸费 元;6、管理费 元; 7、税金(3.41%) 元; 8、其他费用(注明内容) 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 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合同附件(三)《家庭装潢工程材料决算清单》。 2. 工 程 验 收 标 准 , 双 方 同 意 参 照 市 地 方 标准 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 施工中,甲方如有特别施工项目或特别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 质量检查监督部门: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 5. 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6. 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 乙 方须严格根据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 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 甲 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详见本合同附件(四)《甲方提供装潢材料清单》的内容,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 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 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 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 付款方式 1.合同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