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象白中学“校园之星”评选方案 为展现我校学生蓬勃的朝气、积极的精神面貌和全面进展的综合素养,为了让学生发扬个性,展现优秀学生的形象,为校园提供正能量,弘扬正气,树立典型,营造和谐积极的校园文化氛围,完善校园文化建设
二、评选条件: 凡申报“校园之星”的学生都必须模范遵守学生行为法律规范,思想品德好,有上进心,榜样作用强
品德优秀,在学习、生活、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 2
全面进展,能积极参加班级、学校、社区的各项活动,取得突出成绩; 3
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学习成绩优异; 4
在某一方面有特长,为班级或学校获得荣誉的; 5
能出谋划策,积极参加学校的民主管理,在学生工作中表现出色,得到广阔师生赞扬
三、评选类别: “校园之星”评选活动分别从学生的道德品质、文化素养、身心素养、劳动素养、艺术素养等几方面进行评价,分别设立以下几类: 1
学习之星 学习目标明确,学习方法得当,进取心强,能很好地掌握学科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在学习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历次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
包括勤奋之星、学科之星、进步之星等
文学之星 热爱文学创作与读书,有一定的`文学功底,积极参加市级、学校组织的各类征文活动并获奖,积极向广播站、校内各种杂志投稿,或在市级报刊上发表作品
包括写作之星、演讲之星、朗诵之星、阅读之星等
文明友爱之星 尊敬他人、谦虚谨慎、以礼待人、大方得体、忠厚诚信,模范遵守学生行为法律规范,关怀他人,积极参加班级、学校、社区的各项公益活动
包括文明之星、礼仪之星、守纪之星、诚信之星、尊师之星、孝顺之星、助人之星、爱班之星、劳动之星等
才艺之星 在美术、音乐、舞蹈、戏剧、摄影等方面有突出特长并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类艺术团体或者在校级以上各类艺术竞赛中获过三等奖以上奖励
可包括书法之星、绘画之星、摄影之星、音乐之星、舞蹈之星等
体育之星 在体育运动方面有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