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钢管租赁合同五篇钢管租赁合同 篇 1 供方: 需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和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根据实际配合的精神,在对本合同进行充分理解的基础上,有好协商达成共识,自愿订立本合同,严格执行: 一、 验收计量方式 钢管按过磅计量(供方所供货物厂家,由需方指定且尽可能便于供方供货)
每批交货的型号、价格、数量载明在送货单上,由需方代表签字确认,需方指定专人签收
上述任一收货人签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 交货地点 供方将货运到重庆某某工程项目施工场地内,下车费由需方负责
三、 计算价格 1、在需方提交送货计划时,重庆地区货物市场价的基础上(需方与供方共同确认价) a、现款时(供方货到五日内付款)不加价结算; b、月结加价 210 元/吨结算,每月 30 对账,次月 18 日以前付款; c、全垫资部分按所垫资金 1‰每天结算,按实际天数计算
供方同意以上三种结算方式需方可根据付款情况任选一种
2、另外,供方代垫的吊装费和运费,需方每吨按 70 元结算给供方
四、 结算方式 1、以需方代表签字确认的送货数量、金额为结算依据
五、质量要求 供方所需刚才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提供相关资料,需方每批钢材必须先检后用
如质监不合格,货到三日内通知供方,并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依据
供方负责退回来
制作的货三日内未通知则视为合格
若质检不合格,供方提供退货费用
六、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请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本合同一式肆份,供需双方各执两份,由双方签订之日生效
供需双方结清全部款物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九、由本合同而产生的送货单、验收单及双方之间其他书面承诺均系之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变更本合同条款应由双方协商条款,达成的补充条款如有变更本合同条款时,本合同中相应条款自动失效
十、供需双方共同声明,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