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销售合同四篇销售合同 篇 1 供方(以下称甲方):深圳华宇高辉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需方(以下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购买“辉盛管中管高效节能灯”产品事宜达成以下合同: 一、产品型号及清单 二、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1、 甲方有权了解乙方对产品的使用环境,用途及使用情况等必要信息
2、 甲方须对乙方进行必要的产品使用指导
3、 甲方须按合同条款按时交货
三、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1、 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产品使用的必要信息,如产品的使用环境、用途等信息
2、 乙方须按合同条款按时支付货款
四、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乙方支付全款提货
五、产品交货 1、甲方在收到货款后及时发货,估量 5 日内送到乙方施工场地
发生不可抗力(不可预测、不可避开、不可克服等),使甲方不能按时供货时则不受前款之约束
六、产品验收 1、 当乙方收到货物后,须当面清点数量、检查是否有破损
如无差错须签收送货单;如有差错 或破损须当面对甲方安排的货运公司送货人员指出,并清点破损数量立即告知甲方,甲方另行安排无偿更换
产品验收后,乙方不能以数量不符和有破损再找甲方索赔
七、售后服务 1、甲方保证产品正常使用期限为 18 个月,如在产品售出后 18 个月内发生因质量问题导致的产品损坏,只要灯管外观完好,甲方应负责无偿更换,更换时乙方须提供损坏的产品
2、上条款若属乙方使用不当或由不可抗因素造成,则不属于质保范围
八、其他条款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深圳 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本合同一式两份,并具相同法律效应
甲 方:深圳华宇高辉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41010400090019076 开户银行:农行深圳分行人民北路支行 电 话:0755-82847003 公司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