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销售提成方案汇编 8 篇销售提成方案 篇 1 为更好的做好餐饮销售,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切实做好全员营销,从而提高餐饮营业收入、增强赢利能力,现对餐饮销售提成方案做出以下规定: 一、商务散客预定 月累积金额 提成比例 备注 5000 元以下(含 5000 元) 3% 折扣低于 8
8 不计业绩 5000—10000 元(含 10000 元) 3
5% 折扣低于 8
8 不计业绩 10000—15000 元(含 15000 元) 4% 折扣低于 8
8 不计业绩 15000—20000 元(含 20000 元) 4
5% 折扣低于 8
8 不计业绩 20000 元以上 5% 折扣低于 8
8 不计业绩 二、婚宴、宴会 指桌数在四桌以上(含四桌)的宴会,提成比例为消费额的 3%; 三、旅行社团队餐 除在酒店入住的旅行社,餐标在 30 元/位以下(含 30 元)的,提成比例为 2%;餐标在 30 元/位以上的按商务散客预订计算执行相应提成标准(假如有导游返款,一律按 2%进行提成); 四、会议 是指包括会议用餐等在内的所有在餐饮部产生的所有消费,提成比例为 3%; 五、此提成方案执行范围:酒店所有员工; 六、主要数据来源:宴会预订次日早晨报前一日包厢预定表,财务依据收银帐单和预订表对比统计销售人员的销售业绩; 七、如有协议餐价较高的,餐饮部可根据情况提供高收返款服务,返款部分发票请自行准备
八、相关规定: 1、 宴会预订工作人员必须如实、准确的进行业绩登记,要求在宴会预订单上必须详细记录客人的资料和销售人员的姓名,财务不允许事后对业绩进行补录和更改; 2、 财务负责运行流程的监督和检查,有义务根据客户资料对销售人员的业绩登记进行抽查式电话回访,但是要注意措辞
3、 如发现有利用职务之便营私舞弊的,假如是餐饮部员工,一经发现立即开除处理并在酒店范围内进行通报,酒店不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