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门面出租合同集合 6 篇门面出租合同 篇 1 甲方(出租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方):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法律法规,现甲方将住房一间有偿出租给乙方,为明确甲、乙双方各自责任、权利与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以下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与乙方签订三年合同期,即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甲方与乙方签订年合同期,年租金:元,(大写:),一次性付给甲方,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准以任何理由加收租金。 三。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从事违反国家明确规定出租房管理条例,如出现违法活动所造成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甲方与乙方签订本合同书后,甲方负责结清合同期签定期前该房产生的费用,合同期内产生的一切费用乙方自行交纳。 五。在合同期内,乙方无转让权,如乙方收取该房转让费,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后各执一份,甲、乙双方具有同等协商权力,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身份证:身份证: 家庭住址: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月*日门面出租合同 篇 2 甲方: 乙方: 甲方将自己拥有位于 一个门面租给乙方使用,经甲乙双方协商,为明确双方关系,维护合同利益,双方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租期定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年租金为元,门面租金实行乙方先付清一年租金给甲方后方能使用。租用前乙方预先付伍佰元(¥500.00 元)作为保证金。 二、乙方在租用期间,每月的水、电费按实数向收取水、电费的单位或个人如实缴纳。如因拖欠上述费用而造成对方的停水、停电,甲方概不负责。如拖欠水、电费过多,导致供水、供电部门利用行政手段断水或断电达两次以上,甲方有权收回门面。所欠费用(含房租费、水电费、恢复费等)按合同依法追收,追收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三、租用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门面结构,擅自转让他人使用,否则甲方有权收回门面和不退乙方所交的租金和保证金。 四、在租用期内,乙方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非法生产、储运、经营危禁物品,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如因不服从统一管理,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乙方需要提前退租,乙方已交租金甲方不退还,附属主体的装修乙方在离开前后均不得自行拆除。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