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驹支不屈于晋》襄公十四年 左传 会于向,将执戎子驹支,范宣子亲数诸朝,曰:“来,姜戎氏
昔秦人迫逐乃祖吾离于瓜州,乃祖吾离被苫盖,蒙荆棘,以来归我先君
我先君惠公有不腆之田,与女剖分而食之
今诸侯之事我寡君,不如昔者,盖言语漏泄,则职女之由
诘朝之事,尔无与焉,与将执女
” 对曰:“昔秦人负恃其众,贪于土地,逐我诸戎
惠公蠲其大德,谓我诸戎,是四岳之裔胄也
毋是翦弃,赐我南鄙之田,狐狸所居,豺狼所嗥
我诸戎除翦其荆棘,驱其狐狸豺狼,以为先君不侵不叛之臣,至于今不贰
昔文公与秦伐郑,秦人窃与郑盟而舍戍焉,于是乎有崤之师
晋御其上,戎亢其下,秦师不复,我诸戎实然
譬如捕鹿,晋人角之,诸戎掎之,与晋踣之
自是以来,晋之百役,与我诸戎,相继于时,以从执政,犹崤志也
今官之师旅,无乃实有所阙,以携诸侯,而罪我诸戎
我诸戎饮食衣服,不与华同,贽币不通,言语不达,何恶之能为
不与于会,亦无瞢焉
”赋青蝇而退
使即事于会,成恺悌也
[注释] 1
苫:(shān) 2
蠲: (juān) 3
踣: (bó) 4
悌: (t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