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土地承包合同乙方:依据德州市推动畜牧进展文件,为完善土地承包政策,进展农村经济,搞好产业结构调整,经村委会及全体村民同意,甲乙双方自愿达成以下协议,订立土地畜牧养殖合同,以法律规范双方权利和义务。一、承包地座落于村 ,北至 ,南至 ,东至 ,西至 ,东西长 米,南北宽 米,合计 亩。二、租赁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有效期限 年三、承包方式:公开承包,交款方式:现金,一次性付清。四、承包期满,乙方如继续养殖,可用其它土地调换,如乙方不需再用,10 日以内将地上附着物清理洁净,每违约一天,需交违约金 元。五、本合同不因甲方法人代表变更而变更,在承包期间对每届村委会均有法律效力。六、承包用途:建养殖小区,养殖规模及设计应与申请书和附图纸相吻合,承包期内如有转让或经营其他项目必须经村委会同意方可实施。七、本合同双方签订后,受法律保护,双方必须履行不得违约。八、本合同一式五份,双方各持一份,镇法律服务所、畜牧局、土管局各一份。甲方:乙方:见证机关(盖章):年 月 日养殖用土地承包合同 20XX0XX0 11:43 | #2 楼订立合同双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户主 以下简称乙方以上甲方经村两委会讨论决定,并经村民代表、党员会议通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一、承包土地用途、面积、养殖业面积:甲方将地位于 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土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二、承包期限及承包费缴纳时间承包期限共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承包费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于每年的 月 日前交清下一年土地承包费。三、甲方的权利义务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在该承包土地搞养殖业,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转让第三人,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地上建筑物归乙方所有,土地归甲方所有,并甲方有权对外另行承包。如遇到修路,兴办公益事业项目建设,国家与政府征用土地时,可随征随用,乙方不得进行任何干涉,甲方有权将土地随时收回,并解除本合同。四、乙方的权利义务乙方有权依法搞好养殖业,不违法经营,不得栽种树木、粮油作物,水电等费用乙方自行承担,如遇到征用土地,地上附着物、建筑物补偿费归乙方所有,土地补偿费归甲方所有。五、甲乙双方不得违约,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并赔偿违约金 2万元。六、甲方不得因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