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合同双方当事人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注册地址:营业执照注册号: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邮政编码: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注册地址:营业执照注册号: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邮政编码:根据《中华人民共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方将小区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前期物业服务订立本合同。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物业类型:坐落位置:市区路四至:东南西北净地面积:亩建筑面积:平方米第三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二章委托服务内容第四条物业共用部位的维护与管理。包括房屋主体承重结构(含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面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散水。第五条物业共用设备设施及其运行的维护与管理。主要包括小区内水循环系统、安防监控系统、避雷、消防、污水处理系统、配电系统、沟渠、化粪池、井。第六条电梯的运行和日常维护管理。第七条中央空调的运行和日常维护管理第八条环境卫生、绿化管理服务。主要包括楼道、走道、门厅、电梯间、屋顶、天台等部位的定时清扫、内墙壁的除尘、公共门窗的清洁、绿化、路面的清扫、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的管理。第九条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交通秩序的管理。第十条物业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包括房屋装修的安全、建筑垃圾处理。第十一条物业档案资料的管理。具体包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各类物业、设施的验收接管档案(图、卡、册),物业分户产权清册、业主使用人情况表、共用设备、公共设施运行、保养、维修记录、财务。第十二条业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第十三条其他委托事项1、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2、负责代收水电费。第三章物业服务质量第十四条物业共用部位管理1、房屋管理:房屋外观完好、整洁,无污迹、无缺损;2、房屋维护:房屋零修、急修及时率95%以上;房屋零修工程合格率100%以上。第十五条物业共用设备设施管理1、设备运行:制度健全、设备完好、运行正常;2、设备设施维护:设备设施及责任人均挂牌标识,有设备台帐、运行记录、检查记录、维修记录和保养记录;3、设备设施的管理:设备运行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无重大管理责任事故,有突发事件应对预案和处理措施、处理记录。第十六条电梯1、电梯运行:设备完好,运行正常;定期检查、保养;2、电梯日常维护管理:有设备台帐、运行记录、检查记录、维修记录和保养记录;3、特别情况下,如装修、搬家时的电梯的使用管理。第十七条环境卫生、绿化1、环境卫生:清洁卫生实行岗位责任制,实行标准化清洁、保洁,垃圾日产日清;2、绿化管理:及时浇灌修剪、施肥,防治病虫害,草木长势良好。第十八条公共秩序、消防、交通1、公共秩序:小区出入口24小时值班,按照有关规定对公共部位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护责任),对公共秩序进行管理,使小区达到正常有序状态;2、消防: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指导思想,达到物业有关消防工作规程的标准;3、交通:建立车辆进出管理制度,疏导进出本物业区域内的车辆,引导业主有序行驶、停放。第十九条装饰装修1、装修安全:对违反装修安全的行为进行告知,并制止;2、建筑垃圾处理:设立建筑垃圾集中堆放点,负责清运;3、建立《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制度》,对装修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第二十条档案资料1、承接档案:按照档案管理有关规定,接管甲方所移交的档案资料;2、业主档案:根据物业项目具体情况,物业建立业主档案并妥善管理;3、设备、设施档案:按照档案管理有关规定,接管甲方所移交的设备设施档案资料;第二十一条物业维修时限和满意率1、小修:小修不过夜,实行日巡视、月检查制度,发现缺陷及时维修;2、急修:立即处理;3、满意率:满意率达到95%。第四章物业服务期限第二十二条物业服务期限为5年,自2012年6月8日起至2017年6月8日止。第二十三条合同期限未满、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