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律师收费标准(律师服务收费标准) 各盟市进展改革委、司法局: 为进一步法律规范和完善律师服务收费制度,维护委托人和律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促进律师服务业健康进展,根据《国家进展改革委员会、司法部关于印发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4〕611 号)和国家进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司法部办公厅、中央政法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进展和改革委员会、司法部、中央政法委领导同志在全国完善律师收费制度电视电话会议上讲话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24〕1306 号)精神,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将情况反馈给自治区进展和改革委员会、司法厅
本通知自 2024 年 9 月 1 日起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进展计划委员会、司法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和律师服务参考收费标准的通知》(内计费字〔2024〕99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进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律师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及与本通知抵触的其他律师服务收费文件自行废止
此通知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2、内蒙古自治区律师服务收费标准 内蒙古自治区进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 二〇一〇年八月六日 附件 1 内蒙古自治区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法律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律师的合法权益,促进律师服务业健康进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国家进展和改革委员会、司法部《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经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和获准执业的律师,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收费行为适用本实施办法
第三条律师服务收费遵循公开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