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项目工作总结 今年,我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项目是非常的严格根据财政部、农业部联合印发的《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农 11 号)和《省农机局、省财政厅的通知》(川农机计 12 号)、省农机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的紧急通知》(川农机计 34 号)文件的要求,仔细支部实施。我市农机购置补贴项目总投资共 410 万元(不含泸县),其中中央资金 122.06 万元,省级资金 4.35 万元,带动地方财政投入 32.527 万元,农民自筹投入约 250 万元,受益农户 1079 户。实施农机购置补贴项目新增各类农业机械 1051 台套,其中微耕机 561 台、水稻插秧机 5 台、机动喷雾喷粉机 95 台、手扶拖拉机 6 台、渔业机械 29 台、离心泵 13 台、电动机 22 台、初加工组合机 195 台、茶叶机械 7 台、机动脱粒机 120 台。农机购置补贴的实施提升了我市的农机装备水平,增强我市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了我市农机流通企业和生产企业的规模化进展,为新农村建设作出了贡献。现将我市农机购置补贴项目总结如下:一、主要措施(一)切实加强领导,全面落实责任我局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计财科、科教科为成员的农机购置补贴项目领导组。各项目实施区(县)高度重视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项目工作,成立了以分管副区长(副县长)任组长,区县农机局、财政局为成员单位的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项目领导组。在各区县农机局内部建立了购置补贴项目分工负责制,将项目任务落实到局计财股和农机推广站,落实专人负责。区县农机局还对各乡镇负责购置补贴工作的经办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层层有人抓、有人管。(二)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将购置补贴纳入区县政府对乡镇政府的综合目标考核。年初,市农机局、财政局联合向市委、市府领导汇报了全年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实施的要求,提出了抓好这项工作的基本思路以及面临的困难,得到了市委、市政府领导的理解与支持。为确保购置补贴任务的完成,各区县政府将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任务纳入区县政府对乡镇政府的目标考核之中。各乡镇政府又将购补工作分解落实到各村委会,并纳入了乡镇政府对村委会的目标管理考核,通过层层落实管理责任制,为完成购置补贴任务打下了基础。(三)加强督促,力争购置补贴工作新突破 5 月 13 日至 5 月 15日,市农机局党组书记、局长率本局计财科、科教科科长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