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琵琶行》导学案 教学目标:1
白居易的诗歌创作及贡献
理解《琵琶行》的内容和诗人深沉的感情
了解和掌握描摹音乐的手法
知识与技能:欣赏作者用语言文字来表现音乐形象的艺术技巧
指导学生熟读全诗情感态度价值观:体会“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的内涵,悲剧美
教学重点:感受作者通过文字表现音乐形象的技巧手法
教学难点:理解作者对音乐的描写以及是如何将乐曲的情调和演奏者、听者的感情融为一体的
预习案(一)了解作者白居易他生于“世敦儒业”的中小官僚家庭
生地郑州新郑(今河南新郑县)
11岁起,因战乱颠沛流离五、六年
少年时读书刻苦
贞元十六年(800)中进士,十八年,与元稹同举书判拔萃科
以后诗坛元白齐名
十九年春,授秘书省校书郎
元和元年(806),罢校书郎,撰《策林》75 篇,登“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科”,授县尉
作《观刈麦》《长恨歌》 《池上》
元和二年回朝任职,十一月授翰林学士,次年任左拾遗
四年,与元稹、李绅等倡导新乐府运动
五年,改京兆府户曹参军
他此时仍充翰林学士,草拟诏书,参与国政
他能不畏权贵近臣,直言上书论事
元和六年,他因母丧居家,服满,应诏回京任职
十年,因率先上疏请急捕刺杀武元衡凶手,被贬江州(今江西九江)司马
次年写下《琵琶行》
开始“吏隐”,在庐山建草堂,思想从“兼济天下”转向“独善其身”,闲适、感伤的诗渐多
元和十三年,改忠州刺史,十五年还京,累迁中书舍人
因朝中朋党倾轧,于长庆二年(822)请求外放,先后为杭州、苏州刺史,颇得民心
文宗大和元年(827),拜秘书监,明年转刑部侍郎,四年,定居洛阳
后历太子宾客、河南尹、太子少傅等职
会昌二年(842)以刑部尚书致仕
在洛阳以诗、酒、禅、琴及山水自娱,常与刘禹锡唱和,时称刘白
会昌四年,出资开凿龙门八节石滩以利舟民
75 岁病逝,葬于洛阳龙门香山琵琶峰,李商隐为其撰写墓志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