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自建房买卖合同(9 篇)农村自建房买卖合同 1 卖方: (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买方: (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购买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房屋位置: 重庆市巫山县庙宇镇庙宇村二社 房屋占地面积: 69.2㎡+14㎡=83.2㎡ (见附图) 房屋建筑面积: 69.2㎡*2 层 +吊层 38.8 ㎡=177.2㎡(见附图) 房屋界线: 左边与罗伦银共墙以墙中心为界,右边与罗伦银共墙以墙中心为界,前面至公路边为界,后面至本房屋外墙边为界。(见附图) 第二条 、房屋价格及其他费用;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及土地流转费用总金额为人民币小写:¥198000.00 元, 大写: 壹拾玖万捌仟元整。(土地流转另见土地流转协议书) 第三条 付款方式:签订协议时付 158000.00 元,尾款于 20xx 年12 月 30 日付清,付款以甲方出示收据为证。 第四条 特别约定; 1、甲方必须保证所卖房屋产权属于甲方所有,因乙方所购房屋为农村土地建筑,该房屋现无房屋产权证,若以后因违章建筑拆除由甲方负责。 2、该房屋现水,电没有到位,甲方应予配合安装到户,但相关费用由乙方 负担。 第五条 本协议自签订之起,买卖双方不得反悔,如有一方反悔,除退回房屋总价款以外,还必须赔偿另一方房屋总价款的 25%赔偿金。 第六条 乙方所购房屋位置夹在其他相邻房屋中间两面共墙,若干年后相邻房屋如拆迁但不能拆除所共墙体,若要拆除必须经双方同意。 第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甲 方(签字): 联系电话: 乙 方(签字): 联系电话: 见证人: 签订日期: 年月 日农村自建房买卖合同 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使用权转让事宜,经自愿、平等、友好协商,达成转让协议如下: 一、房屋坐落、面积 甲方将坐落于______的房屋转让给乙方,该房屋登记面积共150.4 平方米。具体位置东至南至西至北至。上述房屋的使用权及附属设施包括:甲方现有所在房屋的一切建设设施及水电户口等。终身归乙方享有。 二、保证此房屋手续真实,来源合法,权属清楚,四至界限清楚。若发生与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