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学生请假的最新制度规定 2024 年初中学生请假制度 为创设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确保学生安全,让家长放心,特制订本《规定》,以法律规范学生的请假程序
学生在家期间的
请假: 1、学生本人书面申请; 2、家长或监护人加意见,签字; 3、带请假条到班主任处; 4、班主任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核实情况
5、家长或监护人可以电话或其他适当的方式向班主任请假
学生在校期间: 病假: 1、学生书面请假; 2、班主任及时护送学生看病,并同时与家长或监护人联系; 3、家长或监护人带回家修养
其他情况: 1、学生书面请假; 2、班主任与家长或监护人联系后,方可请假
并通知离校时间
注:1、学生原则上只请病假; 2、书面的东西班主任必须妥善保管、装订,其他(电话)班主任要及时在班主任手册上作好记录(记录应包括时间、接电话人、主要内容等基本要素),班干部签字
为加强对学生的管理,保障学生的安全,法律规范学生出入校门的手续,特制定本请假制度,要求全体学生遵照执行
学生请假必须使用学校统一印制的请假条,由班主任签字生效,不经班主任同意不能请其他老师批假
凡请假者都要备案(班主任保管好请假存根),用于学生学期考勤记录;超过一周的请假手续要存入学生档案,超过 3 个月的请假时间,要按规定办理休学手续
学生请假离校,出校门时把班主任签名的假条连同校卡交门卫,回校时到门卫处销假并拿回校卡
门卫将记录请假学生的出、入时间,供班主任查对学生是否按批准的时间按时返校;对不按时返校的学生,门卫有义务及时向班主任反映
需续假或急并特别情况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时,可电话向班主任或年级长请假,过后到班主任处补齐请假手续,用于备案
请假审批权限:两天内由班主任批准;三天至一周内由年级长批准,并告知政教处;超过一周由政教处批准,并告知主管校长
不按学校请假制度办理请假手续者,一律按旷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