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场所房屋租赁合同 5 篇办公场所房屋租赁合同 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第二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办公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20xx 年 10 月_1 日至 20xx 年 9 月 30 日止
第四条 租金
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乙方按 季度 支付租金给甲方
第六条 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办妥
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乙承担
第七条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 1
水、电费; 2
物业管理费; 3
垃圾费; 第八条 房屋押金 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相当于一个月房租的金额)作为押金
第九条 租赁期满
1、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同意继续租赁; 2、租赁期满后,如甲方未明确表示不续租的,则视为同意乙方继续承租; 3、租赁期限内,如乙方明确表示不租的,应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甲方应退还乙方已支付的租房款及押金
第十条 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三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第十一条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三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