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项目部质量责任制(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地方有关法规,结合项目部管理职责分工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施工项目部质量责任制第二条本规定包括以下人员的质量责任:1、项目经理质量责任2、项目副经理质量责任3、技术负责人质量责任4、施工员质量责任5、质检员质量责任6、设备管理员质量责任7、测量员质量责任8、材料员质量责任9、班组长质量责任10、实验员质量责任第三条项目经理质量责任1、项目经理对项目工程质量、质量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领导项目贯彻执行国家的关质量方针政策和上级质量管理规章制度,贯彻落实企业制订的工程质量责任制
2、负责对项目全体员工进行质量意识的教育,特别应重视各级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使全体职工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
确定年度和远期质量工作方针、目标
3、定期组织质量大检查,掌握工程质量状况,经常对项目工程质量状况进行研究,提出改进措施
4、负责健全质量保证体系,配备称职的人员,有计划地对质量检查人员进行培训,支持质检人员工作,授予质检人员质量否决权
制定质量奖惩办法,定期召开质量工作会议,表彰奖励质量管理工作做出成绩的班组和个人,批评处罚忽视质量的班组和个人,对质量事故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5、组织创建优质工程,制定创优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和奖励措施,组织签订落实各级创优工程责任状
在项目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建立全面质量管理机构,逐步实现标准化、现代化管理
在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表上签字
第四条项目副经理质量责任1、对本项目工程质量负主要责任
经常对项目员工进行职业道德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教育,提高质量意识,处理好进度与质量的关系
2、负责落实项目质量责任制
按上级的创优质责任,定期检查实施情况
监督生产过程中的标准化管理,对施工进场和使用的材料构件器材质量负责监督
3、认真执行“三检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