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有住宅租赁合同 ┌──────────────────────────────────┐│公有住宅租赁合同│├──────────────────────────────────┤│为保护住宅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据国家法律││和本市的有关法规及政策,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出租方(甲方):经办人:││││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工作单位:│││├─┬────────────────────────────────┤│住│小区楼││宅│区(县)街号房号││座│胡同││落││├─┼────────────────────────────────┤│住│楼间││宅│结构总使用面积平方米其中居室││状│││况│平平方米│├─┼────────────────────────────────┤│租││││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期││├─┼────────────────────────────────┤│月│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租金元││├────────────────────────────────┤│租│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租金元││├────────────────────────────────┤│金│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租金元│└─┴────────────────────────────────┘┌──────────────────────────────────┐│双方议定事项如下: ││││一、本合同为甲乙双方住宅租赁凭证。双方均应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二、甲方按市人民政府统一规定的租金标准、房屋条件和有关规定核定乙││方承租住宅应交纳的租金。房屋条件或租金标准变动时,甲方应及时予以调整││。││││三、甲方负责乙方承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检查维修,保障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因甲方负责致使房屋倒塌、毁损造成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四、乙方应于当月交纳房租。逾月未交者,除补交欠租外,须另交所欠租││金金额百分之十的违约金。无正当理由拖欠租金六个月以上的,按合同第十二││条处理。││││五、乙方与第三者换房,符合有关规定的,甲方应予办理有关手续。 ││││六、租期内乙方履行合同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