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编写指导原则新(2024 年)旧版(2024 年)详细对比表2024 版2024 版为提高医疗器械技术审评的法律规范性和科学性,指导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进行产品技术要求的编写,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指导原则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指导原则
一、适用范围本指导原则适用于申请注册或备案的医疗器械产品,包括体外诊断试剂产品
本指导原则仅对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的格式和内容提出一般要求,不对具体产品的具体要求进行规定
指导原则中给出的示例仅供参考,相关监管机构及注册人/备案人应根据具体情形进行细化
二、基本要求(一)产品技术要求的编制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二)产品技术要求应采纳法律规范、通用的术语
如涉及特别的术语,需提供明确定义,并写入“4
直接采纳相关标准、指导原则中的术语或其他公认术语的,不需要在技术要求“4
术语”部分重复列明
不应使用与上述术语名称相同但改变了原义的自定义术语
(三)产品技术要求中检验方法各项内容的编号原则上应与性能指标各项内容的编号相对应
(四)产品技术要求中的文字、数字、公式、单位、符号、图表等应符合相关标准化要求
(五)如产品技术要求中的内容引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注明相应标准的编号和年代号
一、基本要求(一)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的编制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二)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中应采纳法律规范、通用的术语
如涉及特别的术语,需提供明确定义,并写到“4
(三)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中的检验方法各项内容的编号原则上应和性能指标各项内容的编号相对应
(四)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中的文字、数字、公式、单位、符号、图表等应符合标准化要求
(五)如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中的内容引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