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健系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方案 为深化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精神,深刻吸取“3·27”船舶碰船事故教训及近期全市连续发生的 4 起一般事故教训,根据《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3·27”船舶碰船事故教训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督导的通知》(办〔2024〕8 号)文件要求,决定从即日起至 6 月 30 日,在全县卫健系统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督导,现结合本系统实际,特制订此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仔细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结合当前开展的“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属地责任和单位主体责任,着力防范化解危及人身安全的风险隐患,牢牢盯紧定点医院、发热门诊等重点部位,全面深化开展本系统房屋及在建工程安全、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电动车自行车等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健全安全防控长效机制,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我县卫健系统安全稳定。 二、重点排查整治督导内容 结合县卫健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关要求,开展本系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督导行动。 (一)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单位要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仔细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以及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定期召开会议进行专题讨论部署。 (二)强化涉疫涉医场所整治。一是各单位要加强对定点医院、发热门诊、集中医学隔离观察点等涉疫场所房屋结构安全大排查大整治,重点开展在用房屋,尤其是老旧和改造房屋的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排查有无设计、施工资质,有无加层搭盖或改变使用功能,改变承重结构等情况,对排查发现存在结构安全隐患的房屋,一律暂停使用,按住建等部门意见依法实行加固、拆除等处置措施。二是全面排查整治在建工程项目和临时搭建房屋的安全隐患,监督承包方和施工单位落实安全制度、履行安全责任,严防出现盲目抢工期赶进度、作业人员违规操作、安全防护不到位等行为,以及发生高处坠落、坍塌、火灾等问题。 (三)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聚焦整治排查高层建筑、消控室、门急诊、住院部、地下层等重点场所应急逃生设施设备是否齐全、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出口是否被封闭、堵塞、占用;消防设施设备是否正常运转,器材维修保养是否到位等问题;是否存在违规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