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汇报 根据省、市、区关于创优营商环境工作总体部署,结合创优营商环境提升行动方案的的具体要求,根据区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办公室通知要求,我委仔细结合《省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办法》、《市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工作要点》落实,仔细对比,扎实推动《条例》和《工作要点》全面实施
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措施及工作开展情况 1、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实行节能承诺制
通过政务服务平台和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使用公布投资审批事项和申报材料标准化清单,依托在线平台对各类投资审批事项实行“一码运转、一口受理、一网通办”
根据《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对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超过 1000 吨标准煤,且年电力消费量不超过 500 万千瓦时的项目,以及用能简单、节能潜力小的行业,实行节能承诺制,不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有效减少企业投资项目前置手续负担,减少审批时限
今年以来,我委在该平台共受理项目备案(或审批)办件共 35 件,根据精简高效、方便群众的原则,合理缩短审批时限,为群众节约了大量时间,也节约了办理成本
2、常态化做好“四送一服”等服务企业工作
强化组织领导,明确了分管领导和联络员专门负责对接包保企业和项目,持续深化开展“四送一服”工作
深化走访联系企业,重点调研企业经营状况、存在问题,进一步摸清企业现状,分析存在问题,协调解决问题,切实帮助企业解决问题,促进企业进展
在辖区内企业开展政策宣讲,宣传了中央及省市区关于有序做好复工复产恢复经济、安全生产、诚信经营、节能减排以及关于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央预算内资金申报和皖北地区进展项目贴息的相关政策,并指导企业进行申报资金
3、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一是推动信用信息平台系统建设使用
大力推动信用信息“七天双公示”制度,要求各行政权利有关部门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