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合伙协议书合伙企业合伙协议书 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制定本协议
第一条合伙目的:共同经营、共同盈利
第二条合伙企业由合伙人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三条合伙企业名称: 第四条合伙企业经营场所: 第五条合伙企业经营范围: 加工、销售、箱包(不含印制)(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六条合伙企业的出资总额: 合伙时间: 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止
第七条合伙人姓名、住所、出资方式、出资额及缴付期限
(一)合伙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合伙人住所: 出资方式: 货币认缴出资: (二)合伙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合伙人住所: 出资方式: 货币认缴出资: (三)合伙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合伙人住所: 出资方式:货币认缴出资:计人民币___万元
(四)合伙人应于_年_月_日前缴付出资
出资额没有实际缴付的,不能算合伙人已经出资
第八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享有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合伙人根据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和分担亏损; (三)有优先受让其他合伙人转让的财产份额和优先购买合伙企业的新增资金,但须经其他合伙人同意; (四)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合伙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并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五)合伙企业终止后,依法分得合伙企业的剩余财产; (六)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七)合伙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建立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并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第九条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一)合伙人对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