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违约金的规定 一、法定违约金 合同对违约金作了原则性规定,且有关条例规定了违约金比例,适用法定违约金
在此情况下,由于合同的内容、违约的性质、程度的不同,确定违约金的方法与数额也有所不同
第一,有关条例明确规定了违约金比例的,即可以根据该比例直接计算出违约金的数额
例如《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 35 条第 5 项规定,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这里明确规定了延期交货的违约金比例为每日万分之三
又如《如工承揽合同条例》第 21 条第 4 项规定,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根据合同规定,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
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由此可见,延期履行合同的法定违约金的计算标准是固定的
各种滞期费、滞纳金等适用如上规定
第二,有关法规只规定了违约金一定比例范围
这需要通过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或合同仲裁机关确定一定的比率,才能计算出违约金的数额
如《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 35 条第1 项规定,供方不能交货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
通用产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1%至 5%
一般来讲,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法定违约金为一定的比例范围
二、约定违约金 由于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法律无明文规定,因此在实践处理中也不一致
有的认为约定违约金的数额不能超过法定违约金,超过的就是无效,但实际中也常常遇到约定违约金过高的问题
究竟应如何确定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
下面从几个方面谈谈笔者看法
约定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违约部分的货款或酬金的`总额,这里既包括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违约金,也包括延期履行合同的各种违约金
从法律上讲,《民法通则》第 122 条第 2 项规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反合同时,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该法条对约定违约金的数额未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