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租房屋合同 15 篇合租房屋合同 1 合同编号: 出租方(甲方): 通讯住址:联系电话:承租人(乙方):身份证号/营业执照:通讯住址: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出租房屋位于栋号,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建筑面积即为本合同计租(费)面积。 第二条:租赁期限 本合同项下租赁期限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租赁用途 乙方承租甲方房屋只能从事使用,不得作其他用途。 第四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标准:按/平方米月/支付,月租金为(其中房屋租金元/月,房屋及设备折旧费用元/月),从第个租赁年度开始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递增%。(年月日起递增房租)。 2、本合同项下的租金系不含税收费标准,房屋租赁税由乙方负责缴纳。如乙方需甲方提供发票或因乙方推诿等原因造成甲方承担税金的,则乙方同意另按租金的 17.6%向甲方承担税费。 3、租金支付方式:以 6 个月为一个缴租期,乙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时支付首期租金,以后每期租金由乙方提前一个月支付给甲方。 第五条:履约的保证金 1、本合同签署当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除后30 日内,如乙方不存在违约的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余额(如有)无息退还。 2、甲方或物业服务公司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相应扣除乙方欠付的各期租金及物业管理、水、电、气等相关费用,乙方应在七日内补足履约保证金,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六条:装修免租期 双方约定年月日年月日为装修免租期,在此期间,乙方无需承担租金,但是应承担装修管理费(小区物业服务及清渣等费用)以及该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热力能源费等费用。 第七条: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及其缴纳 1、乙方应根据物业公司或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和要求按时缴纳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及其他因乙方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煤气、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费用)。 2、水表底数为度,电表底数为度。 第八条:房屋交付及装饰、装修、改造成和维修 1、房屋按现状进行交付,乙方不得要求甲方再增加任何设备设施,且不得以此为借口向甲方索要任何费用、主张任何权利或拒绝缴纳房租。 2、如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改造的,须先提供装修、装饰、改造设计方案并经甲方审定同意后方可施工。 3、装饰装修遵循来装去丢的原则。合同终止或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