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资经营合同锦集 5 篇合资经营合同 篇 1 有限公司地址:(以下简称甲方)和公司地址:(以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合资兴办代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达成如下协议: 公司名称 第 1 条中文名称: 第 2 条英文名称: 经营范围 第 3 条经营有关船用设备(以下简称船用设备): 本公司的主要业务系代理 等船舶专用设备项目,为取得优惠价格及售后服务及时方便的条件以加强竞争
经营代理工业设备(以下简称非船用设备): 本公司的业务范围除船用设备外,还代理非船用设备
注册资本 第 4 条公司注册资本的总金额为 u
d(大写)美元,实收资本为 u
d(大写)美元
股权分配 第 5 条甲方拥有股权占投资总金额的 50%,乙方拥有的股权占投资总金额的 50%
董事会 第 6 条董事会由四名董事组成,甲方委派二名,乙方委派二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总经理由乙方委派
第 7 条董事会每年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
必要时经一方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临时会议,召开临时会议必须在 20 天前通知
董事会议拟选择代理厂家中,经营代理业务成交额高的地点进行,以总结经验,增加代理项目并检查执行协议书的情况
每次董事会议应有记录并形成纪要
董事会议纪要作为公司档案存查
第 8 条董事会需有 2/3 以上的董事出席方能进行
董事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代表参加
董事会的工作原则是以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办法来处理
董事会的职权由公司的章程规定
总经理的职权由“聘请总经理任职书”中规定,详见附件
第 9 条董事会成员不在公司领取薪金津贴
在会议期间或受公司委托在国外考察,联系业务期间,所需的交通住宿膳食办公等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 10 条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总经理负责制
总经理由委派方推举,董事会聘请任命
任期 5 年,可以连任,薪俸由董事会决定
若总经理经理不能胜任或不同意继续任职或委派方调离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