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车出租合同 3 篇吊车出租合同 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出租及承租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就汽车起重机租用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一、项目名称和使用范围: 承租方因工作需要向出租方租用 80 T、160T 汽车起重机适用于亿通矿业有限公司项目扩建设备吊装,40T 平板汽车托运配重,不另加费用,为 160T 汽车起重机服务
二、使用期限: 80T、160T 汽车起重机与 40T 平板汽车,当使用期满承租方需要继续租用,应提前 1 天通知出租方,续租的费用按本协议执行不作调价
三、租金、结算方式: 1、租金:80T 汽车起重机租金 400O 元/台班,160T 汽午起重机租金 1500O,40T 平板车不计算费用,事为 160T 吊车拉配重服务
2、日工作时间不低于 10 小时: 3、付款方式:80 T、160T 汽车起重机完成吊装任务,所产生费用一次性支付完成
4、以上费用包含人工费、设备费
四、工作时间和内容: 每天工作时间按承租方工作时间计算,净工作时间为 10 小时,其间承租方所有符合起吊的物资、转运、均为 80T、160T汽车起重机吊装范围内,设备吊装转运
五、设备维护: 出租方负责 80T、160T 汽车起重机与 40T 平板汽车修理、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确保设备安全正常使用,费用由出租方自行承担
起重机上的固定主钢丝绳、吊物用的各种配套钢丝绳和枕木由出租方负责
六、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l、出相方有权要求承租方在进行起吊时和起重机所在的地方要有安全保障,确保起重机和操作手和设备起吊安全
2、出租方有权利拒绝承租方的超重和违章操作,起吊物品和转运货物的要求
3、出租方应服从承租方的工作安排,并根据承租方的上下班的管理制度,当需要加班时服从安排
4、当出现待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