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治理工作行动方案为了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全县旅游市场秩序,营造理性、健康的旅游发展环境,全力推进我县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县。根据中、省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治理工作的有关要求以及 X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X 年全市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X政办发〔X〕X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行一、指导思想以党的 X 大精神为指导,进一步贯彻实施《旅游法》及《X 省旅游条例》,完善我县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以构建人民满意的旅游市场环境为目标,严格排查各类安全隐患,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严厉打击侵害游客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保护旅游企业和旅游者的合法权益,营造文明、有序、安全、便捷、高效的旅游市场秩序和环境。二、工作目标充分发挥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作用,以开展“利剑”行动为重点,打击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黑社”、“黑导”、“黑车”、“黑网站”等非法行为;强化对各开放景区车行、人行道路坡陡弯急,警示标识不全、损毁修复不及时,违规使用不合格车辆拉运游客等现象的治理整顿力度;严厉查处非旅游企业、在线旅游企业、旅行社、导游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规范旅游企业、旅游客运车辆和行业组织经营服务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不断提高服务质量;通过大力开展文明旅游专项检查活动,努力提升游客文明旅游素质,使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治理工作收到显著成效。三、重点工作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治理行动从 X 年 3 月 1 日开始至 X 年 12 月 31日结束,主要开展十个专项行动。(一)精准开展“不合理低价游”整治行动由旅发委牵头,市场监管局配合。依法查处旅行社为招徕、组织旅游者发布的低价信息、虚假宣传、违反旅游合同、强迫或变相强迫消费等行为;查处旅行社未按《旅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经营旅游业务的行为;推进旅游合同和旅游行程电子化管理,逐步实现旅游者、旅行社及监督管理部门实时查询、公开透明;实行旅行社“黑名单”制度,对进入“黑名单”的旅行社进行重点监管。(二)联合开展“利剑”行动,进行“黑社、黑导”专项打击行动1. 由旅发委牵头,市场监管局配合。重点查处非旅行社企业和个人以营利为目的组织招徕、接待游客行为;严厉查处非旅行社企业和个人以咨询、联络名义从事旅行社业务;查处以商务考察、出国培训等名义变相招徕组团出境旅游等违法违规行为;打击非法从事导游活动,重点查处未取得导游从业资质进行导游活动的行为;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