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租赁合同 7 篇固定资产租赁合同 1 出租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 (以下简称乙方) 为解决近距离送货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乙方将租赁甲方送货车汽车一台,为约束并法律规范甲、乙双方的租赁行为,特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物 本合同项目下的租赁物为甲方现有生产性汽车固定资产,主要有送货汽车,全部租赁资产截止 年 月 日的价值为 万元
二、租赁期限 上款所列固定资产的租赁期限为 年共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以上租赁期届满后,甲乙双方如无异议,租赁期可自动延长至 年 月 日
以上租赁期或租赁延长期届满时,双方如有意修改或续订合同,至少应在期限满前 90 日提出协商,并在期满前 60 日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双方如在本合同租赁期或有租赁延长期满前 60 日内未就争议达成一致或签订新的租赁合同的,本合同到期即行终止
三、租赁资产的使用 乙方承租固定资产仅能根据 年 月 日时的安装配置状况,在乙方注册登记的经营范围内进行使用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乙方租用甲方固定资产的租金按年计算并支付,年租金为 万元
租金按以下方式计算:乙方年度租金的支付期限为次年的元月 31 日以前,支付方式为现金或银行转帐
如至年度租金支付时,乙方对甲方拥有到期债权,乙方可直接以应付租金抵减甲方的债务
五、租赁物的交付 甲方出租固定资产需于 年 月 日前在乙方注册登记的生产经营场所全部交付乙方,乙方接到甲方交付的固定资产联动运行 8 小时无故障后确认接收有效
六、租赁物的维修 乙方负责所租用固定资产租赁期间的维修并承担所需费用
本条所称维修是指为保证租赁资产的正常运转,投入人力、物力对租赁物进行的日常维护、对缺陷故障进行修理及更换单位价值低于 20xx 元的零配件
七、租赁物的改进或增设他物 甲方允许乙方因生产经营需要对所租固定资产进行必要的改进或技术完善,允许乙方在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