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房屋租赁合同国有房屋租赁合同 1 甲方(出租方):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贵阳市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与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一)甲方所出租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贵阳市 区;建筑面积平方米:居室:室厅所在楼层层数/总层数:;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买卖合同/□,证书编号:,房屋所有权人□姓名、□购房人:
第二条该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各案 (一)租赁用途:□居住、□商业、□其它 (二)甲、乙双方应根据《贵阳市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要求,办理租赁登记各案
第三条租赁期限 (一)该房屋租赁期自止
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
《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根据原状返还该房屋及附属物品、设备设施
甲、乙双方对该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续程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租金及押金 (一)每月租金为:大写每月(¥/月),支付方式:按□月/□季/□半年/□年支付
付款方式:(□现金/□转帐支票/□银行汇款),押付;签约当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约定的房租和押金
乙方需提前日向甲方支付下次房租
(二)押金:人民币大写¥);押金不能充抵房租;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外,剩余部分甲方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由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