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物代理合同 6 篇国际货物代理合同 1 甲 方: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邮编: 合同编号: 甲方: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 邮编: 经 办 人:联系电话: 传真: 银行帐户 : 乙方:中国外运 公司 (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 邮编: 经 办 人:联系电话: 传真: 银行帐户 : 鉴于: 1、 乙方在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领域的丰富经验; 2、 甲方希望委托乙方为其安排本合同项下货物的国际运输及相关服务等事宜; 据此,双方根据公平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就以下条款达成一致: 第一条 服务范围 1
1 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作为甲方的代理人代为办理订舱、报关、报验、装箱、转运、代垫代付海运运费等相关运输事宜
具体的服务范围详见授权委托书
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
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
1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订舱时,甲方应当及时送交或者传真给乙方正确、齐备的托运单据
托运单应明确标明甲方订舱单位名称、电话、传真及联系人并加盖公章
托运单内容应注明货物的件数、重量、体积、目的港、装船日期、货物品名、运费条款及特别要求等
因甲方提交的托运单内容不准确、不完整或不合法而导致的任何货物的损失或者造成乙方和/或第三人的任何损失或者责任,由甲方承担
假如没有特别要求,乙方按普通货物进行处理,对因此造成的货物损坏或者造成的乙方和/或第三人的任何损失或者责任,由甲方承担责任
2 甲方在其委托乙方办理的出口代运货物中,不得夹带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物品及国家规定的禁止出口的物品
对具有危险性质的货物,不管是否在国际危规中列明,对由于危险货物造成的一切损失、责任、费用,均由甲方承担,不管甲方是否进行了危险品申报
甲方应当如实申报货物名称
假如托运的货物是危险品,甲方应当确定该危险品等级并书面告知乙方